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黑龙江考区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五)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六)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七)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的,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八)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材料。
(九)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实行报名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完成考生承诺确认。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报名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对不遵守考试纪律、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七条、第十条、第十二条予以处理,并通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
(十)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黑龙江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以免影响报名资格审核。
二、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3.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合格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大纲。会计资格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大纲。黑龙江考区考生可在考试报名系统中自行订购。
三、考试时间及考务安排
(一)考试时间
1.初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分两个时间段进行,共14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7日至11日 5月14日至15日 |
8:30-11: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14:30-17: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2.高级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2年5月7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3.中级资格考试于2022年9月3日至5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9月3日至5日 |
8:30-11:15 中级会计实务 |
13:30-15:45 财务管理 |
|
18:00-20:00 经济法 |
1.2022年1月5日至1月24日,完成2022年度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2022年4月8日前,公布初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3.2022年5月7日,组织高级资格考试。5月7日至11日、5月14日至15日,组织初级会计资格考试。
4.2022年6月10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2年度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6月22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2年度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三)中级资格考试考务安排
1.2022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完成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2.2022年8月10日前,公布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时间。
3.2022年9月3日至5日,组织中级资格考试。
4.2022年10月20日前,“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2022年度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5.2022年11月30日前,各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年度考试工作有关资料的封存、登记和归档工作,并向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报送2022年度考试工作总结。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黑龙江考区会计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网址http://kzp.mof.gov.cn。
(二)报名时间。
1.初级资格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4日14:00。
2.高级资格报名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4日14:00。
3.中级资格报名时间:2022年3月10日至31日14:00。
(三)信息采集。黑龙江考区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人员信息从黑龙江省会计人员管理系统中调取。为确保报名信息准确完整,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3月9日前登录“黑龙江省会计网”(网址:http://www.ljkjw.gov.cn/)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并在“会计人员信息查询”栏目查看个人信息是否有误,提早变更修正,以免影响报名。
(四)资格审核。
1.初级资格实行网上审核,无需现场办理。
2.高级资格实行邮箱审核,无需现场办理。
(1)审核时间。2022年1月5日至24日14:00的工作日时间。
(2)审核地点。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各市地县报考人员按照信息采集属地的市地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发送至市地级邮箱进行资格审核;在哈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发送至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邮箱进行资格审核。
(3)审核材料。报考人员在邮箱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清晰扫描件:
①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②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应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
③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会计师资格证书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④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的学历认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认证的,可提供学籍档案。
3.中级资格实行网上审核,无需现场办理。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报名系统自动核查“黑龙江省会计网”报考人员信息并自动审核。
(五)报名缴费。
1.缴费方式。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无须现场办理。
2.缴费时间。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14:00。中级资格考试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14:00。
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3.缴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黑财会〔2019〕48号)规定,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费每人每科55元,初级、中级资格考务费每人每科6元,高级资格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
4.缴费票据。202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财政电子票据领取事宜,参照“黑龙江省会计网”发布的《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缴费、电子票据查看获取方式的通知》(网址:http://www.ljkjw.gov.cn/detail?title=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url=/zcgl/kjzyjszgks&id=2230。票据领取咨询电话:4009985566。
(六)照片要求。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核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近期免冠1寸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按报名系统要求,对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以免影响后续报名操作。因过度化妆、使用软件程序修饰、自拍等造成照片与本人实际外貌相差较大、无法辨别而影响照片审核、参加考试或证书发放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五、有关事项
(一)各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一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把握报名条件,结合考生报名信息表中的工作年限信息、取得规定学历时间和全省会计人员数据库中相关信息,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各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各考试管理机构要安排人员值守,做好宣传答疑工作。
(四)各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照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报考人员可关注“黑龙江省会计网”,及时获得相关考试信息,并按属地化原则咨询考试报名相关问题。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在考试报名、考试实施期间,如遇疫情防控政策调整,按国家和黑龙江省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办理。
2021年12月6日
原文地址:http://www.ljkjw.gov.cn/detail?title=%E5%85%AC%E5%91%8A&url=/gg/list&id=2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