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裁定二者是存在一定区别的,感兴趣的考生快和高顿小编一起看一下吧!
判决和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过程中,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对各类案件的审理结果和审理案件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问题作出的结论和决定。两者主要不同在于判决重于处理实体问题,而裁定重于处理程序问题。 裁决则主要是一个行政法的概念,是指行政主体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特定的民事纠纷居间进行载断的行为。 裁决与法院的判决、裁定有明显不同,比如权力 主体不同,权力来源不同,适用范围不同,适用程序不同,最后的效力不同等等。以下是判决裁定存在区别的具体表现:
一、解决问题的性质不同
判决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就实体所作的决定;裁定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或判决执行过程中就诉讼问题或部分实体问题所作的决定。
二、适用范围不同
刑事判决在于解决确定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种罪应否处罚、如何处罚以及刑罚的执行方法等问题;刑事裁定主要适用:
①驳回自诉。
②驳回上诉或抗诉。
③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④停止执行死刑。
⑤依法应予减刑或假释等。
三、采用形式有所不同
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而裁定则可书面或口头形式作出。例如延期审理、传唤未到庭的证人。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等可以制作口头裁定。但必须将口头裁定记入笔录。
四、发生法律效力的条件和时间不同
刑事判决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10日,刑事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期限为5日。在此期间内不上诉和不抗诉的,在期满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不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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