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进行债务重组时,债权人和债务人面对这样的情况,需要采取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和债务人进行会计处理

一,基本处理原则

债权人:1.债权人受让包括现金在内的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2.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应当以其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确认金额与债权在终止确认日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债务人:债务人以单项或多项金融资产清偿债务的:

1.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偿债金融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记入“投资收益”科目。

2.偿债金融资产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应结转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二,账务处理

债权人:

1.取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2.如取得的股权投资为对子公司的投资(非同一控制下)

3.如取得的股权投资为对子公司的投资(同一控制下)

4.取得的股权投资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5.取得的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债务人:

借:应付账款等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等

贷: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

投资收益

以上就是【债务重组中债权人和债务人各自进行什么会计处理?】的全部内容,如果你想学习更多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知识,欢迎前往高顿教育官网频道,这里可以学习更多关于中级会计师的精品课程,练习更多免费题目,还能及时了解实时更新的考试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