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企业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68万元,消费税税率为10%,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
A、144
B、144.68
C、160
D、160.68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由于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所以消费税计入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消费税=(140+4)/(1-10%)×10%=16(万元),所以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140+4+16=160(万元)。所以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