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望山注册时间为,2015年4月6日至25日。中级资格实行现场确认政策,资格确认时间为2015年4月15日至25日,请广大考生注意。
  以下为通知全文
  关于兴安盟考区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内会考办字[2015]2号)文件精神,兴安盟考区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中级资格网上注册时间:2015年4月6日至25日。
  中级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25日,确认后考生网上缴费。
  高级资格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4月6日至30日。
  二、报名网址: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
  三、报名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会计专业参加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字[2005]第1505号)每人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70元标准执行。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申请参加高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试行办法》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兴安盟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