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务日程
  
  (1) 2015年4月30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5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4月8日至30日,考生登陆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各地级以上市考试管理机构在上述时间段内自行确定现场审核报名时间。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早公布本地区2015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3)2015年7月31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中、高级)》(见附件)。
  
  (4)2015年9月11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发放工作。
  
  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分别于上述日期同时完成: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情况报省会计考办;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5)2015年9月12日-13日组织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6)2015年10月15日前,省会计考办完成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评卷工作,向全国会计考办和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同时报送评卷数据(光盘)。
  
  (7)2015年10月30日前,省会计考办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