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实务》考试大纲 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政府补助
  [基本要求]
  (一)掌握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二)掌握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
  (三)熟悉政府补助的特征和主要形式
  [考试内容]
  *9节 政府补助概述
  一、政府补助的特征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主要形式
  政府补助主要有以下形式:(1)财政拨款;(2)财政贴息;(3)税收返还;(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第二节 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一、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一)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的;(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的。
  (二)政府补助的计量
  1、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2、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二、政府补助的账务处理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别情况处理:(1)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2)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三)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将其分解为与资产相关的部分和与收益相关的部分,分别进行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全部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