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州从化区中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书领取的通知

各位考生:
  在从化参加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23日至2016年5月31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代领的,需出示代领者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未带齐证件的,一律不予发放证书)
  领取证书。其中,在从化地区的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四所高校考生(报考时填报“工作单位”为以上四所高校)请到所就读院校领取证书。具体领证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