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5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维文)合格标准为35分

关于公布2015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各地、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对2015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情况的统计分析,经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协调小组研究,现将2015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合格标准
(一)中级资格:财务管理35分、经济法35分、中级会计实务35分;
(二)初级资格:经济法基础35分,初级会计实务35分。
二、考试结果

序号

地区

中级资格合格人数

初级资格合格人数

总合格人数

1

阿克苏

1

2

3

2

巴州

0

2

2

3

和田

0

7

7

4

喀什

0

1

1

5

区本级

6

3

9

6

吐鲁番

1

0

1

合计

8

15

23


 
合格人员名单附后。请各地根据合格人员名单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及时做好证书发放等后期工作。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新疆财政网(http://www.xjcz.gov.cn)查询考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