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会计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财办会(2016〕1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财政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陕 西省物价局、陕西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革全国 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陕价费发〔2015〕 89号)要求,现将我省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含考务费和考试费)标准公布如下:
一、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报名费100元/人。
二、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费70元/科
三、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报名费60元/科。
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考试报名费30元/科。
五、会计职称评审报名费400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