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将实施营改增,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与营改增有关部分章节略有的调整,除第八章之外基本变化不大,距离今年的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已经只剩下4个月左右的时间,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备考,高顿网校中级会计职称名师为大家解读了《经济法》新旧教材变化,希望帮助大家尽快了解新教材增加的内容。
总体变化:
*9章有细小的描述性变化。
第二章没有变化。
第三章删除第三节的内容。
第四章变化较大,根据新的法规进行了调整、增加了《保险法》司法解释的内容。
第五章变化不大。其中在“抵押财产”与“抵押权的实现”中,分别新增了《关于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5号)的规定。另外,借款合同中对于借款利息增加了一些重要性规定。
第六章总体变化很大。主要是根据*7的营改增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
第七章变动较大,主要是特殊扣除项目增加了一段;企业重组特殊规定增加了100%直接控制母子公司的各种计税基础的确定;优惠政策有新增;另外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内容。
第八章变化较大。新增*9节预算法;对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定义做了相应调整;另外增加了新《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经经法》新旧教材具体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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