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
1、股权分置:指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交所上市交易,被区分未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权分置改革目的在于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差异
2、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出改革建议,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应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并经参加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4、同时存在H股、B股的A股上市公司,其股权分置改革由A股市场股东决议
5、完成改革复牌后称为C股
6、原非流通股股份锁定:
①改革方案实施起12个月不得交易转让
②之后,持有5%以上股份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交所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