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基金利润分配与税收
  *9节 基金利润
  基金利润是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是基金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基金收入是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收入。基金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基金资产估值引起的资产价值变动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命题点一基金利润的各项指标
  1.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指基金经营活动中因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按买入返售协议融出资金等而实现的利息收入。具体包括债券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存款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等。
  2.援资收入:买卖价差
  投资收入是指基金经营活动中因买卖股票、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基金等实现的差价利润,因股票、基金投资等获得的股利利润,以及衍生工具投资产生的相关损益,如卖出或放弃权证、权证行权等实现的损益。具体包括股票投资利润、债券投资利润、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利润、基金投资利润、衍生工具利润、股利利润等。
  3.公免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指基金持有的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并于估值日对基金资产按公允价值估值时予以确认。
  4.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其他各项收入,包括赎回费扣除基本手续费后的余额、手续费返还、ETF替代损益,以及基金管理人等机构为弥补基金财产损失而支付给基金的赔偿款项等。这些收入项目一般根据发生的实际金额确认。
  命题点二 与基金利润有关的几个财务指标
  1.本期利润
  本期利润是基金在一定时期内全部损益的总和,包括记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该指标既包括了基金已经实现的损益,也包括了未实现的估值增值或减值,是一个能够全面反映基金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成果的指标。
  2.本期已实现收益
  该指标是将本期利润扣除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后的余额,反映基金本期已经实现的损益。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该指标是指期末可供基金进行利润分配的金额。由于基金本期利润包括已实现和未实现两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
  4.未分配利润
  未分配利润是基金进行利润分配后的剩余额。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期分配。
  历年真题直击
  【判断题】基金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
  【答案】正确
  【解析】基金收入是基金资产在运作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收入。基金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投资收入以及其他收入。
  第二节 基金利润分配
  命题点一 基金利润分配对基金份额净值的影响
  基金进行利润分配会导致基金份额净值的下降。进行了基金份额分配以后,只是一部分价值转换为现金或者其他的基金份额,总价值不变。
  命题点二 封闭式基金的利润分配
  封闭式基金的利润分配,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封闭式基金年度利润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年度已实现利润的90%。
  封闭式基金当年利润应先弥补上一年度亏损,然后才可以进行当年利润分配。
  封闭式基金一般采用现金分红。
  命题点三 开放式基金的利润分配
  我国开放式基金按规定需在基金合同中约定每年基金利润分配的最多次数和基金利润分配的最低比例。
  开放式基金的分红方式有两种:①现金分红;②分红再投资转换为基金份额。
  基金份额持有人事先没有做出选择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支付现金。
  命题点四 货币市场基金的利润分配
  《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对于每日按照面值进行报价的货币市场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将利润分配的方式约定为红利再投资,并应当每日进行利润分配。”
  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曰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节假日的利润计算基本与在周五申购或赎回的情况相同。
  第三节 基金税收
  命题点一 基金的税收
  (一)营业税
  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印花税
  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卖出股票时按照1‰的税率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交易不再征收印花税。
  (三)所得税
  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所得税。
  对基金取得的股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所得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命题点二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税收
  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法缴纳营业税、所得税。
  命题点三 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的税收
  (一)营业税
  (1)对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
  (2)对非金融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印花税
  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收印花税。
  (三)所得税
  (1)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
  企业所得税。
  (2)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命题点四 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的税收
  (一)印花税
  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所得税
  (1)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股利收入、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3)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4)对个人投资者从封闭式基金分配中取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封闭式基金代扣代缴。
  (5)对个人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份额取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