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的总体要求
  建立严格的项目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发行人质量评价体系;强化风险责任制;建立严密的内核工作规则与程序。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10条具体要求
  第四,证券公司应建立尽职调查工作流程,加强投资银行业务人员的尽职调查管理,贯彻勤勉尽责、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业务人员对尽职调查报告所承担的责任;并按照有关业务标准、道德规范要求,对业务人员尽职调查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证券公司应加强投资银行项目的内核工作和质量控制。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风险(质量)控制与投资银行业务运作应适当分离,客户回访应主要由投资银行风险(质量)控制部门完成。
  第六,证券公司应建立对分销商分销能力的评估监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