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发行与承销》要点解析: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
  并购重组委员会通过召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进行审核工作,每次参加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并购重组委委员为5名,每次会议设召集人1名。
  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表决采取记名投票方式。
  表决票设同意票和反对票,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不得弃权。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3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为未通过。
  并购重组委员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对审核工作进行总结。
  知识点五、对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工作的监督
  包括对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的监督、并购重组申请人等的监督,以及有关专业机构的监督。证监会负责监督。证监会对并购重组委员会实行问责制度。
  【例题.单选题】关于并购重组委员会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为25名,其中证监会人员5名,证监会以外人员20名
  B.委员每届任期1年,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3届
  C.每次参加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的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为7名,同意票达5票为通过
  D.并购重组委员会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对审核工作进行总结
  『正确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