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证券投资基金重点讲解: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指引(试行)》。
  (一)原则和要求
  基金管理公司应按照全面性、审慎性、持续性、保密性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以及相应的风险监控工作。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客户风险等级划分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客户风险等级调整和客户信息审核等工作。
  基金管理公司为客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当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和等级划分。与销售机构的销售代理协议中,也应明确投资人身份资料的提供内容及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方面的职责。
  (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基金管理公司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在掌握客户的身份基本信息,了解交易目的、交易性质、实际受益人等基础上,进行反洗钱客户风险等级划分。
  进行客户风险等级划分时,应综合考虑客户身份、地域、行业或职业、交易特征等因素。客户风险等级至少应当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
  1.高风险等级客户。主要有:各类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涉嫌洗钱罪的名单、被监管机构通报、基金公司有理由怀疑存在高度洗钱风险的客户等。
  2.中等风险等级客户。主要指:被基金管理公司报送过可疑交易的客户、基金管理公司有合理理由怀疑其存在一定洗钱风险的客户。
  3.低风险等级客户。即除高风险类客户和中等风险类客户之外的客户。
  基金管理公司对于高风险等级的客户,至少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审核,更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和相关信息;对于中等风险等级的客户,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审核。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在日常可疑交易分析和报送中密切关注高风险等级和中等风险等级客户的交易行为,针对客户交易活动制作监测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