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16证券从业《投资基金》重难点:基金运作信息披露
一、基金净值公告
基金净值公告主要包括基金资产净值、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等信息。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在披露净值公告的频率上有所不同。封闭式基金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
对开放式基金来说,在其放开申购、赎回前,一般至少每周披露一次资产净值和份额净值;放开申购、赎回后,则会披露每个开放日的份额净值和份额累计净值。
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季度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季度报告,并将季度报告登载在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基金合同生效不足2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不编制当期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或者年度报告。
三、基金半年度报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60日,编制完成基金半年度报告。与年度报告相比,半年度报告披露的特点:(七条)
2.半年度报告只需披露当期数据和指标;而年度报告应提供最近3个会计年度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半年度报告披露净值增长率列表的时间段与年度报告有所不同。半年度报告无须披露近5年每年的净值增长率,也无须披露近3年每年的基金收益分配情况。
四、基金年度报告
基金年度报告是基金存续期信息披露中信息量*5的文件。应当在每年结束之日起90日内,编制完成基金年度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在年度报告披露中的责任
管理人是基金年度报告的编制者和披露义务人。
基金年度报告应经2/3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托管人职责相关的披露责任,包括负责复核年报、半年报中的财务会计资料等内容,并出具托管人报告等。
(二)正文与摘要的披露
(三)关于年度报告中的“重要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