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规范招生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章程》及教育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二、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
院校代码:5050
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校址: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
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学校概况: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学校标识码:4150012607),其前身是由重庆长安、嘉陵、建设、望江、泸化等八所特大型国有兵工职业大学组成。2003年8月,转制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12月,升格为本科院校;2019年5月,更名为“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面向全国招收本科学生。
学校位于重庆科学城西区——璧山,占地948亩,校园布局合理,建筑气势恢宏,环境优雅,鸟语花香;学校办学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完备,实训规模宏大;图书馆、游泳馆、学生宿舍、体育场所、生活超市一应俱全,是学习技术、绽放梦想的优质校园。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学校专门设立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全程指导2023年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详见学校2023年度招生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二)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牵头负责2023年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三)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
四、招生专业
2023年我校专升本免试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对应专科专业及专业类别以重庆市教委批准为准,详见学校招生网(http://zs.cqvtu.edu.cn/)。
五、学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学费、住宿费标准
项目 费用 招生专业
每学年学费(元) 15000 工程造价、大数据与财务管理、现代物流管理、学前教育
16000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技术、汽车工程技术、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智能制造工程技术、物联网工程技术、大数据工程技术、数字媒体技术
18000 舞蹈表演与编导

  注:学费最终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为准。

(二)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民生育才资助、学校奖学金、学校助学金、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校内奖励、资助项目,为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开辟“绿色通道”,协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建立学生从入学到毕业一系列资助体系。
六、招生对象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专升本免试招生对象为:
(一)退役大学生士兵
(1)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3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市内外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并于2022年(或2023年春季)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3)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外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3年应届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技能竞赛免试生
(1)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赛铜奖及以上奖项(金奖、银奖可作为团队成员,铜奖须作为项目负责人)、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应届毕业生。
(2)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世界技能大赛、“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参加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重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市级一等奖奖项的应届毕业生。
(3)高职专科在校期间获得重庆市教委组织的大学生职场模拟招聘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应届毕业生。
技能竞赛免试生,按照赛项及获奖情况分为以下四个等次:
(1)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包含: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一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一等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金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一带一路”国际技能大赛优胜奖及以上、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竞赛类项目金牌银牌和展演类获奖项目视作国家级竞赛一等奖。
(2)国家级竞赛二等奖
包含: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铜牌、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银奖、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二等奖、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二等奖、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银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
(3)国家级竞赛三等奖
包含: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优胜奖、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铜奖(项目负责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铜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
(4)市级竞赛奖
包含:中国·重庆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重庆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大学生模拟求职招聘大赛二等奖及以上。
七、报名资格条件
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2023年专升本免试招生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或者服役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已被学校或者部队正式书面解除。
(2)学习成绩好,能顺利完成普通高职专科学业。
(3)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自愿申请。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非应届毕业学生(含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学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
八、考试相关
(一)符合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文化考试。
2.为鼓励退役大学生士兵提升自身学历、掌握实用技能,经研究,若实际报考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则依据所填报的专业对应关系、专业大类招生计划及相关文件精神,直接录取(若实际报考数大于计划数,则按学校有关文件开展“线上”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具体内容另文公布)。
(二)符合资格条件的技能竞赛免试生
1.技能竞赛免试生免于参加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统一文化考试。
2.根据我校招生计划情况,为鼓励专业人才进一步深造学习,经研究,技能竞赛免试生可直接录取。
九、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进行网上填报,相关免试生须严格按照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进行志愿填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十、录取和公示
2023年继续实行网上录取。具体录取流程按重庆市教委要求执行。
录取结束后,我校将在招生网显著位置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一、入学、转专业与学历、学位证书
(一)入学
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须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二)转专业
专升本学生进校后必须在录取专业就读,不允许转学、转专业。
(三)学历、学位证书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承认、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专升本学生学历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和颁发学历证书实际时间填写。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发放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招生监督及服务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纪委
监督电话:023-87388011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青北路1001号(邮编:402760)
招生部门:重庆机电职业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电话:023-41586018、41586118、88159999
学校网址:http://www.cqvt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cqvtu.edu.cn/
电子邮件:2852377027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