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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章 税法概论
  *9节 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与税收的关系
  (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特征:1.无偿性2.强制性3.固定性
  (2)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1.义务性法规2.综合性法规
  二、税法与其它法律的关系(理解)
  ①税法与宪法的关系
  税法是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的,其五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是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②税法与民法的关系
  ③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④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第二节 税法基本理论
  一、税法原则
  1.基本原则:
  (1)税收法定原则——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2)税法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3)税收效率原则——经济效率与行政效率
  (4)实质课税原则
  2.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法律>法规>规章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实施后,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1.法律主体:包括征税机关和纳税义务人,征税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纳税义务人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的原则确定。
  2.法律客体:即征税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权利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三、税法构成要素
  税法是由若干个单行税法构成的体系,是一个复合法。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重点是掌握纳税人、征税对象和税率。
  纳税人:即纳税主体,主要是指一切履行纳税义务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
  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是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