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学员来向高顿网校小编咨询,有新闻说美国考虑全面采纳IFRS,那么USCPA是不是不再适用?高顿小编认为:不用担心!
  目前来说,全面转采纳IFRS只是首席会计师Schnurr及其他个别人的想法。会计准则的采纳最终需要SEC的批准,而决定是否采纳IFRS则需要聆听并综合所有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全面采纳IFRS不仅仅会对中小企业带来金额巨大的“转移成本”,对众多美国本土的投资者来说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去适应。任何冒进的变革都会带来适得其反的效果;过去十年IFRS和GAAP渐进式的趋同都招致了褒贬不一的评论,更不用说这一次采纳IFRS是一次plungeimplementation。
  会计准则本身虽然具有主观性,但其关注交易的经济实质这个属性是不会改变的。但是,考虑到不同经济环境、文化背景的专业人士对相同的事实解读的视角不同,经济交易也变得更为复杂化,洞察事件的实质也更为困难;即使是按照同样的原则去理解商业的实质,结果也会南辕北辙。每种准则中都有一定的合理性,每套准则制定的背后都有严谨的逻辑解释和充分的事实所支撑,所以,纯粹地去采纳一套准则是一种很不可取的方法。a1的办法仍旧是“集各家之所言”,找出最合理、最公允的方式去记录日渐复杂的交易。所以USGAAP与IFRS的趋同将会是一个谨慎,细致,全面的过程,绝不可能简单粗暴的一蹴而就。
  高顿网校USCPA小编认为,首先,注册会计师不等于会计,注册会计师对候选人知识的要求不仅仅局限于会计准则。会计准则只是对CPA的知识储备要求中占比很小的一部分,CPA不仅仅要知晓会计准则,更需要知晓审计准则、鉴证准则、税法、经济法等多方面的内容。目前来说,美国仍旧全球*5的资本市场,众多在美国上市的公司不仅仅需要遵守美国的会计准则,更需要了解美国的法律体系和其他各项法律法规。而后者,是几乎不可能和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税制趋同的。美国注册会计师执照所要求的大部分知识内容是其他执照根本无法提供的,从这个角度来说,美国注册会计师仍旧处于无法替代的地位。所以,美国CPA会打折扣吗?当然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