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注册会计师因为他们的高度专业和高质量工作为人青睐,那么他们的专业服务框架是怎么样的?跟着高顿网校USCPA小编来了解一下。
A.保证服务(assurance services)
因为USCPA长年积累的信用、经验,委托人、管理当局等要求USCPA提供更为广泛的各种保证服务。于是CPA开始开展广泛的保证服务。
1.根据AICPA的保证服务特别委员会(Special Committee on Assurance Services),所谓保证服务是指为决策者提供能提高信息及内容质量(improve the quality of information, or its context) 的独立专业服务。
2.因为保证服务还在持续发展.所以现在没有特定的保证准则(assurance standards)。但是依与鉴证业务的相似性,使CPA在实施保证服务时,经常遵循保证准则。
3.所谓鉴证业,CPA(从业者)对第三者的责任对象及对于对象的认定,进行审查、评审及发行协议程序的报告。
4.这里所说的承担责任的第三者,通常是指管理层。CPA是作为鉴证者(attester)的角色,不能成为承担责任的当事人。
B.网络安全信托(Web Trust)
是由AICPA的保证服务执行委员会(Assurance Service Executive
Committee)与加拿大注册会计师协会(Canadian Institute of Chartered Accountants; CICA)共同开发、管理与营运的电子商务(e-commerce)有关保证的服务。
1.Web
Trust,是指为大多数消费者能无障碍介绍电子商务交易,让CPA实施网站的审查(examination)业务,并对在线隐私的保证,保密义务,安全性,商业管理及交易完整性,获得的可能性,合同的履行,定制的披露提供相关保证。
2.Web Trust的审查业务,必须遵循SSA的鉴证准则(attestation
standards)来实施。因此,管理层(委托人)在准备接受此服务时,需要在自己的网站上有与上述原则相关的书面认定。
3.报告(report)与可信网站认证标识(Web Trust seal)基于CPA的审查,委托人的网站遵循Web
Trust标准时,给该网站授予网络安全章(Web Trust Seal)。
4.会计师对网站的访问被授予网络安全章(Web Trust Seal)的委托人为使之维持,必须接受CPA对网站至少每半一次的访问。
C.信息系统完全信托(Sys Trust)
1.信息系统安全信托(Sys
Trust),是AICPA与CICPA共同开发、独立测试并证明(verify)系统可靠性(reliability)保证的服务。
2.信息系统安全信托服务中,CPA按照如下4项重要的信息系统安全信托原则来测试系统的可靠性:可用性,安全性,完整性,保守性。
3.信息系统安全信托服务中,管理层要准备书面认定。CPA要实施基础设施、软件、员工、程序及数据等的审查程序。报告提供系统控制是否存在保证,并测试这些控制在某段时间内是否有效发挥功能。
D.审计的历史
1933年:通过证券法(Securities Act of 1933)
1934年:通过证券交易法(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成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 SEC)确立外部审计制度。
经过很长一段时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AICPA)最近通过审计准则委员会(Auditing Standards Board; ASB, 1978~)制定关于审计、鉴证业务等的准则。
2002年:通过萨班斯法案(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设立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 PCAOB),审计上市公司的会计事务所所遵循的审计、鉴证准则等由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