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破产程序中针对撤销权债务人也可以吗?可以解释一下吗?

破产程序中针对撤销权债务人也可以么

大同学
2021-05-01 17:20:23
阅读量 251
  • 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请问破产程序中针对撤销权债务人也可以吗?可以解释一下吗?我的回答如下:

    爱思考的同学你好~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1、放弃债权的

    2、无偿转让财产的

    3、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4、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5、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在第四章合同的保全部分,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行为,危及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

    破产程序中是管理人行使撤销权,合同保全中是债权人行使撤销权

    同学是对这两部分混淆了还是有其他不理解的地方呢?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同学,继续加油~


    以上是关于权益,撤销权债务人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1-05-01 17:4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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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王同学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以提出和解申请吗
    • A老师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不能提出和解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和解的只能是债务人,由债务人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后,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 任同学
    债权人的未到期债权可以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吗
    • 陶老师
      第一、区分债权是否属于破产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如以抵押、质押、留置等形式担保的债权,相对于其他债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有担保的债权无需通过破产程序即可得到清偿。 因此,区分是否属于破产债权的意义在于,破产债权只能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清偿,而其他债权则可以通过变卖抵押物,主张取回权,主张担保权,而得到实现。
      第二,如果属于破产债权,那么就必须积极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第三,通过债权人会议行使相关权利 债权人在申报债权后,可以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的目的是通过自治的方式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 陆同学
    破产程序中债权人可否提出和解申请?
    • 赵老师
      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不能提出和解申请。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和解的只能是债务人,由债务人申请和解并提出和解协议后,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第九十五条 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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