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什么样的免个人所得税?

老师,什么样的免个人所得税?谢谢

何同学
2021-05-16 15:19:55
阅读量 306
  • 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老师,什么样的免个人所得税?我的回答如下:

    正在努力的涵菱同学,下午好~

            什么样的免个人所得税?这个在我们第五章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中都有列举哦。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在考试中以客观题为主,在主观题中是偶有穿插。

    加油,祝早日通关呀!


    以上是关于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1-05-16 15:2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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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春同学
    什么样的人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 A老师
      a 企业所得税方面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七条,三楼已经回答的十分详细了
        补充两点,第一点:本来就是免税的企业收入不计企业所得税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章第二十六至二十七条,详细规定如下: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二十七条 企业的下列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三)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四)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

        第二点:外商投资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8、9、19条,详细内容如下:

        第八条 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
        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
        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属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
        、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外商投资企
        业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
        税款。
        本法施行前国务院公布的规定,对能源、交通、港口、码头
        以及其他重要生产性项目给予比前款规定更长期限的免征、减征
        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或者对非生产性的重要项目给予免征、
        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待遇,在本法施行后继续执行。

        从事农业、林业、牧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设在经济不发达的
        边远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依照前两款规定享受免税、减税待遇
        期满后,经企业申请,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在以后的十年
        内可以继续按应纳税额减征百分之十五至百分之三十的企业所得
        税。

        本法施行后,需要变更前三款的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规
        定的,由国务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九条 对鼓励外商投资的行业、项目,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免征、减征地方所得税。

        第十九条 对下列所得,免征、减征所得税:

        (一)外国投资者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免征所得税

        (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给中国政府和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
        所得,免征所得税;

        (三)外国银行按照优惠利率贷款给中国国家银行的利息所
        得,免征所得税;

        (四)为科学研究、开发能源、发展交通事业、农林牧业生
        产以及开发重要技术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经国
        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减按百分之十的税率征收所得税,
        其中技术先进或者条件优惠的,可以免征所得税。

        除本条规定以外,对于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
        其他所得,需要给予所得税减征、免征的优惠待遇的,由国务院
        规定。

        b 个人所得税方面
        参见国税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 089号通知,即三楼所说第一项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十五号第四条,即三楼所说第二项

        补充第一点: 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征个人所得税
        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054号 ,详细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020号)就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规定了免征个人所得税的范围,现就执行上述规定的具体界定及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对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合理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和洗衣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在初次取得上述补贴或上述补贴数额,支付方式发生变化的月份的次月进行工资薪金所得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上述补贴的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准确认免税。

        二、对外籍个人因到中国任职或离职,以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搬迁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有效凭证,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就其合理的部分免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的机构,场所,以搬迁费名义每月或定期向其外籍雇员支付的费用,应计入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对外籍个人按合理标准取得的境内,外出差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出差的交通费,住宿费凭证(复印件)或企业安排出差的有关计划,由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免税。

        四、对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探亲的交通支出凭证(复印件),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实际用于本人探亲,且每年探亲的次数和支付的标准合理的部分给予免税。

        五、对外籍个人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应由纳税人提供在中国境内接受上述教育的支出凭证和期限证明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对其在中国境内接受语言培训以及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取得的语言培训费和子女教育费补贴,且在合理数额内的部分免予纳税。

        个人能力有限,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 邹同学
    什么样的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 徐老师
      自2008年10月9日开始免征个人所得税!
  • 糖同学
    老师,请问下,个人收入所得,缴纳了的个人所得税,怎么样做可以减免
    • 张老师
      您好 请问您什么项目要做减免
    • 糖同学
      就是这个交的钱,有没有办法冲回来
    • 张老师
      没有什么项目
    • 糖同学
      请问您收入多少 有没有缴纳五险一金 有没有个人专项附加扣除
    • 张老师
      这个收入不是薪金所得,是劳务报酬有17000左右,就是别的公司支付的佣金,以个人名义开的发票
    • 糖同学
      劳务报酬有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抵减
    • 张老师
      但是这个人全年工资薪金也没超过6万,也没缴纳个人所得税情况下,这个还是可以写进去进行累加吗,那这种情况是不是暂时也抵扣不了个税
    • 糖同学
      现在按照新的计算方法 不超过6万的时候 不预扣个人所得税
    • 张老师
      不预扣,那我这是1月个人开的发票,对方付佣金时候给我扣了20%下来。那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 糖同学
      对方有没有帮您申报个人所得税
    • 张老师
      应该没有,申报了的话,我可以查的到吧
    • 糖同学
      申报了是可以查到的 如果对方扣了没有申报 那您要找对方的 因为这个申报了扣税的话 汇算清缴的时候可以退回的 因为您收入不超过6万
    • 张老师
      嗯,好的。谢谢 还有个问题,想咨询下老师,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个每年缴纳的增值税不享受减免吧。按实际缴纳
    • 糖同学
      是的 这样理解正确的
    • 张老师
      好的,感谢老师
    • 糖同学
      不客气哈 欢迎有疑问继续提问
    • 张老师
      嗯,好的。有不懂后期在请教老师
    • 糖同学
      嗯嗯 祝您工作顺利 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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