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基础,诉讼时效完成后债权人不能注销抵消是什么意思?

老师,提示2这里,诉讼时效完成后债权人不能注销抵消是什么意思,能举个例子吗?

思同学
2021-05-20 10:16:41
阅读量 321
  • 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根据法律基础,诉讼时效完成后债权人不能注销抵消是什么意思?我的回答如下:

    准CPA同学,你好:

    在抵销中,提出抵销的一方所享有的债权,称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称为被动债权。

    如:甲对乙有8万债权,未过诉讼时效,乙对甲有3万债权,但已过诉讼时效。甲可以作为主动债权,对乙主张抵消权,此时乙的债权就是被动债权。反之,由于乙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所以乙债权不可以作为主动债权主张抵消权,即乙债权只能作为被动债权。如果甲乙债权都未过诉讼时效,那么甲乙债权都可以作为主动债权,此时另一方债权就是被动债权。

    希望老师的解答可以帮助到同学,若有疑问欢迎及时沟通交流,加油哈ヾ(◍°∇°◍)ノ゙


    以上是关于基础,法律基础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1-05-20 10: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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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l同学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能抵消吗,依据是什么
    • 周老师
      1、不当得利的概念: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比如错付货款,多付收方不当得利,少付付方不当得利。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是不当得利等等。  2、不当得利的特征:  ① 双方当事人必须一方为受益人,他方为受害人。  ②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害人遭受损害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没有合法根据。即:既没有法律上、也没有合同上的根据,或曾有合法根据,但后来丧失了这一合法根据。  3、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即胜诉权利归于消灭。  4、债权诉讼时效的长短和起算: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从借条约定还款日期之日算起2年。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借条,从签署借条之日算起20年。  5、根据不当得利的概念和特征,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不属于不当得利的范畴,所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债权人不能向债务人能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6、债权丧失了诉讼时效,只丧失了法律上胜诉的权利,债权的实体权力并不丧失。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债务人主动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收受。债权人如果有扣款途径,扣回债务人的借款是可以的。
  • 李同学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权,不得作为主动债权而主张抵消”什么意思?
    • 胡老师
      假设:甲对乙债权1万元(已超过诉讼时效),乙对甲债权2万元(未超过诉讼时效)。甲不能要求乙说,我要抵消1万元,只还你1万元,此时甲对乙债权1万元是主动债权,乙对甲债权2万元是被动债权。相反,乙可以要求甲说,我要抵消1万元,你只还我1万元,此时甲对乙债权1万元是被动债权,视为乙放弃诉讼时效抗辩,承认甲对乙债权1万元。
  • B同学
    根据法律的规定什么是诉讼时效届满?
    • 韩老师

      一、根据法律的规定什么是诉讼时效届满

      一般在债务关系建立后的三年期限一到时就会导致诉讼时效届满,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或者明知道时效规定而自愿履行债务的,不得又以时效已过为由请求返还,诉讼时效期满的债权可以用来抵销其他债务

      二、我国现行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的法律效果

      (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

      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3条的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满,发生胜诉权消灭的法律效果。这表明在我国现毛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此当事人在护住时效期间届满后仍有权起诉,法院发受理,而不能裁定顺起诉。法院受理后,应依职权宴厅昏厥昌否届满。法院经审查认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应以判决驳回碑的诉讼请求。

      考虑到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门儿办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私人利益。因此就诉讼时效期间是否届满,国家无主动干预必要。

      (二)义务人的自愿履行

      依《民法通则》第138条的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因此,于诉讼时效完成后,义务人自愿履行其义务的,权利人可受领其履行而不不当得利,义务人于履行后反悔的,不得诉请权利人返还其所得。对于义务人已同意履行,但尚未履行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4月16日发布的(1997)4号批复中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90条的精神,对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时效利益的抛弃

      义务人在时效期间届满以后,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抛弃其取得的时效利益。尽管时效利益不得预告抛弃,但一旦时效期间届满,义务人取得的时效利益属于其私人利益,应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允许其抛弃。时效利益一旦抛弃即视为时效期间未届满,重新开始时效期间的计算。

      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为了使得那些建立了债务关系的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范围内,就通过司法等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若是在时效过后,再收集案件的相关证据是比较困难的,故此对于那些在时效过后才起诉的主体,已经丧失了案件的胜诉权。


      延伸阅读:

      诉讼时效中止的条件需要满足什么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合同解除权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 张同学
    债权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是什么意思
    • 张老师
      请求权是产生诉权的基础之一,诉权一般都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则,而不是除斥期间。
      债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基于债的关系而产生的、请求特定人为特定行为的权利。债权请求权是诉权的基础,只有存在请求权,才能够产生诉权,尤其是在给付之诉中,如果权利人并不享有某种请求权,则其诉权的行使也必然会遇到某种障碍。(如果权利人通过意思表示的方式行使,即直接向特定人要求特定的行为,则因为此时尚未进入诉讼程序,所以与诉权的行使无关。债权请求权的存续也不以诉权的存续和行使为必要条件。)
  • s同学
    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债务是否还能抵消
    • 段老师
      应该可以的,超过诉讼时效仅仅是不能打官司或者说打官司,可能不被支持,但是,并没有丧失实体权利,仅仅丧失的是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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