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货机构该行为视同销售,又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吗?

受货机构指的哪方,能画个图吗,谢谢

N同学
2019-06-28 11:10:34
阅读量 487
  • 丁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德才兼备 春风化雨 润物无声 循循善诱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受货机构该行为视同销售,又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吗?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受货机构就是接收货物的机构。如集团内的AB两个公司,A将货物从甲市移送到B所在的乙市(B就是受货机构),B将货物销售收取货款或开具发票。该行为视同销售,又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祝你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会计名词,视同销售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19-06-28 14: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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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苔同学
    视同销售问题: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A机构(北京)移送到B机构(上海),A机构视同销售缴纳一次增值税。那当B机构真的销售出去以后,B机构仍然需要在上海再交一次增值税吗?
    • 张老师
      一、A机构(北京)移送至B机构(上海)城要按视同销售缴纳一次增值税,这个是按内部销售价进行销售处理,至于B机构销售出去,就是按市场价进行销售了。B机构还需要在上海再交一次增值税 如10元的成本,A机构按12元内部价销售给B机构,A需要交2元增值部分的税,B机构按15元销售,最后B机构需要交3元增值部门的增值税。
  • 。同学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另一机构用于销售,当两个机构在同一县市时,为什么不能视同销售?
    • A老师
      你好,税法规定就是这样,不按视同销售处理
    • 。同学
      意思是在一个县市的话,只在一个机构核算交增值税么?
    • A老师
      是的
  • 卓同学
    老师,同一县市的总分机构实行独立核算,总分机构货物调拨是否视同销售?
    • 冯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规定:“四、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 因此,设在同一县(市)、实行独立核算的总分机构之间的资产调拨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
    • 卓同学
      总机构调拨货物给分机构,必须开发票吗?
    • 冯老师
      你好,独立核算的总分机构需要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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