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公司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一般保证中断但连带保证不中断,主债务中止时不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

老师如何理解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一般保证中断但是连带保证不中断,主债务中止时不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都中止呢?》

冰同学
2020-06-15 11:59:35
阅读量 293
  • 黄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考点抓手 深入浅出 层层剖析 思路清晰 授课详尽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如何理解,公司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一般保证中断但连带保证不中断,主债务中止时不论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我的回答如下:

    可爱的同学,你好

    中止,比如地震了,都中止

    连带责任的中断,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是主力,互不干扰,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一般责任的中断,保证人只是债务人的替补,如果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也中断


    希望老师的解答能帮助你理解



    以上是关于公司,公司债务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20-06-15 12:38:38
  • 收起
    冰同学学员追问
    老师,这个标点符号是不是没标上?我看的有点糊涂,是不是说,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和债务人都是责任人,当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的时候。连带责任人还是要履行保证责任,也就是不中断,一般保证的保证人是债务人的替补,连主债务都中断了所以替补也就中断了。那中止呢?在中止这里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都是随着主债务的中止而中止不区分保证人他是不是替补或者责任人吗?
    2020-06-15 17:13:06
  • 黄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中断同学理解的非常正确。

    在中止这里连带保证和一般保证都是随着主债务的中止而中止不区分保证人他是不是替补或者责任人吗?是的

    中止,比如发生地震了,那么债权人暂时不能找债务人或者保证人要钱了,都发生中止哦image.png

    2020-06-15 17:5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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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s同学
    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呀
    • 张老师
      同学 你好 意思就是 在一般保证中,如果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那么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也要跟着一起中断; 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如果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那么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跟着中断要继续计算。
  • A同学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时效中断,为什么保证诉讼时效不中断
    • 张老师
      《担保法司法解释》在第三十六条中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很显然,《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六条在关于连带责任保证中,是将主债务诉讼中断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问题分别加以规定的。我们在理解该解释时,绝不能仅仅根据“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的字面,就简单地得出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断问题的结论。其实,在理解该解释时,只要结合民诉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即可得出正确的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若干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从这个条文中可知,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撇开被保证人即主债务人,而单独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在此情况下,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当然引起中断。

      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并非不存在着中断的问题,只是它中断与否与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并不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即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并不必然导致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但是,若存在着诸如债权人向连带责任保证人提出要求履行义务、起诉等法定情由时,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即产生中断的法律后果。
  • 丹同学
    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时效中断,为什么保证诉讼时效不中断?
    • 周老师
      《担保法司法解释》在第三十六条中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很显然,《担保法司法解释》第三十六条在关于连带责任保证中,是将主债务诉讼中断与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问题分别加以规定的。我们在理解该解释时,绝不能仅仅根据“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的字面,就简单地得出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存在中断问题的结论。其实,在理解该解释时,只要结合民诉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即可得出正确的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若干意见》第53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从这个条文中可知,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撇开被保证人即主债务人,而单独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在此情况下,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当然引起中断。

        综上,在连带责任保证情况下,保证债务诉讼时效并非不存在着中断的问题,只是它中断与否与主债务诉讼时效的中断并不存在着必然的联系,即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并不必然导致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但是,若存在着诸如债权人向连带责任保证人提出要求履行义务、起诉等法定情由时,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即产生中断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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