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留置的动产与债权不同属于一个法律关系,企业也可以行使留置权是么?

企业留置的动产与债权不同属于一个法律关系,企业也可以行使留置权,是么?

百同学
2017-05-15 20:10:39
阅读量 266
  • 夏老师 高顿财经研究院老师
    诲人不倦 兢兢业业 一丝不苟 文思敏捷
    高顿为您提供一对一解答服务,关于企业留置的动产与债权不同属于一个法律关系,企业也可以行使留置权是么?我的回答如下:

    同学,你好!

    是的!

    祝学习愉快!


    以上是关于权益,留置权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它疑问想快速被解答可在线咨询或添加老师微信。
    2017-05-16 10:4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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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回答

  • 李同学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同一法律关系是指什么
    • 谢老师
      你好,同学,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但是,债权人占有的动产与债权应当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所谓同一个法律关系,就是法律关系的主体相同、客体相同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也相同。
  • 梦同学
    怎样理解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 赵老师
      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但是,债权人占有的动产与债权应当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所谓同一个法律关系,就是法律关系的主体相同、客体相同和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也相同。为了更好地理解同一个法律关系的含义,可以看看以下案例。
        
        【案情】丁某因自家的旧洗衣机发生故障,将其至孟某经营的维修部修理。双方约定10日后丁某交费取洗衣机。10日后,丁某到维修部取洗衣机,孟某要求其支付维修费260元,并向其出示更新的零件及维修理价目表。丁某认为修理费用过高,拒绝付款。于是,孟某扣留了该洗衣机。其后丁某一直未在索要洗衣机,也未支付修理费。半年后,丁某又把自家空调送至孟某要求其支付空调修理费300元,加上前次洗衣机修理费260元,共计560元。丁某支付了空调费300元,但认为洗衣机修理费可以拿洗衣机作抵偿。而孟某称洗衣机太旧没人买。后孟某归还给丁某洗衣机,单扣留了空调,并告知丁某一个月如不支付洗衣机修理费260元,将变卖空调抵债。双方争执不下,丁某起诉至法院。
        【审判】经审理,法院判决孟某无权因洗衣机修理费留置丁某的空调,应将空调返还给丁某。
        【点评】本案争议的焦点为就洗衣机修理费,孟某对丁某的空调是否成立留置权的问题。留置权的功能主要在于以留置债务人财产的方式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我国《物权法》第23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权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物权法》第231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由此可见,除双方都为企业外,成立留置权应具两个条件:第一,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第二,留置动产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
        针对本案,首先,孟某和丁某之间存在两个合同:修理洗衣机合同和修理空调合同,此系两种法律关系,二者之间无任何实质性联系,应分别处理。本案只涉及洗衣机修理合同法律关系,不应与空调修理合同混在一起。其次,孟某当时留置洗衣机行为,成立合法地行使留置权,但其后来又将洗衣机返还给丁某,现孟某不在占有债务人动产,因此也无法在对洗衣机修理费主张行使留置权。所以,孟某扣留丁某的空调系非法扣留行为,应予返还。综上,法院的判决是正确合理的。当然,虽然孟某无法行使留置权,但有其他救济途径,其可以起诉丁某履行合同义务,支付洗衣机修理费及逾期利息,如果丁某不按期支付费用和利息,孟某可请求法院对丁某的空调或者洗衣机予以强制执行。
  • E同学
    老师,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券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留置的除外?老师这句话如何理解,可以举个例子吗
    • 冯老师
      您好,例如:甲帮乙运输一批货物,此时乙没有支付给甲运费,此时甲可以留置乙的这批货物的,这就是说占有的动产(留置的货物)与债权(支付运费)是同一个法律关系(运输关系),假设之前甲借用了乙的一辆汽车,此时不可以针对汽车进行留置的,因为这不是同一法律关系。但是如果甲乙都是企业,那么之前借的汽车就可以留置了。
    • E同学
      老师,也就是说如果是企业之间的留置,不是同一法律关系都可以留置是吗?
    • 冯老师
      嗯嗯,对的,理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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