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本科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5.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6.我校部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1)我校临床医学(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各专业(除临床检验诊断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儿科学、眼科学、临床口腔医学、医学信息学以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2)临床检验诊断学(学术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医学检验和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3)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学术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康复治疗学和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4)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5)儿科学(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6)眼科学(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7)临床口腔医学(学术学位)和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8)护理学(学术学位)和护理(全日制)(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护理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7.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应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健委当年发布的“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8.各专业其他报考条件请参考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备注说明。
2.学校根据学科特点和相应培养要求,择优选拔确定考核名单,考核时间和安排以各学科通知为准,收到考核通知的申请人根据我校相关学科的安排参加考核。
3.2024年9月下旬,教育部开通“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教育部推免系统”)后,所有申请我校且通过我校相关学院预选拔考核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含参加夏令营活动考生)须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中进行报名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接收、确认我校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网上录取程序,否则申请视为无效。
1.身份证,
2.学生证,
3.加盖申请人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
4.国家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
5.获奖证书;
6.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其它材料。
保研全程 | 澎湃计划基础版 | 72000 |
澎湃985计划 | 82000 | |
澎湃C9计划 | 158000 | |
澎湃清北计划 | 378000 | |
澎湃双翼计划 | 188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