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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4-09-19 19:05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2014年8月12号,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7月24日成文的文件《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内容包括取消和下放45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将31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在取消11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中,包括了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两项在会计人群很有知名度的考试。
 
  此文一出,马上在业内引发了极大的关注。根据中国会计视野的观察,这个信息在财政部微信、税务总局微信、中国会计视野网站、新浪微博、其他财会税务同行微信的传播,在昨天半天的传播很可能超过20万次阅读。这是相当惊人的阅读量。这很可能是今年迄今以来,我们关注到的最热门的会计网络舆情。而这些关注很多都聚焦在了“取消”字样中。根据中国会计视野网的一项正在进行的调查数据,475人中,84%的人认为,这次“取消”对注税与注评行业影响很大;有5%的人认为影响不大。另外,该文件也是12日《新闻联播》第二条播报的内容。
 
  但根据我们的了解:该文件说的取消,只是取消了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的准入类资格考试资格,调整为水平测试类考试。这也就是6月4日,国务院第50次常务会议决定的内容之一。该文件并非是取消了注册税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更不是取消了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资格。事实上,评估立法工作正在进程中。中评协2014年工作计划,*9条就是“继续配合做好评估立法相关工作”。所以,有关“取消”的后续变化,还需要相关行业协会的文件予以解释。
 
  业内专家点评称“2004年的改革取消了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的行政许可(国发[2004]16号),这次是把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的行政许可取消了,现在注册资产评估师可以说是一个完全的,自律管理的行业了”。
 
  所以说:注税改革并不意味着取消注册税务师考试,实际上是重新调整,由政府准入的职业转向行业自我规范,考试将从职业准入类转变为资格评价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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