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statement of cash flows)现金流量表是财务报表的三个基本报告之一,所表达的是在一固定期间(通常是每月或每季)内,一家机构的现金(包含银行存款)的增减变动情形,现金流量表的出现,主要是要反映出资产负债表中各个项目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并根据其用途划分为经营、投资及融资三个活动分类。现金流量表可用于分析一家机构在短期内有没有足够现金去应付开销。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公报规范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补充资料项目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除现金流量表反映的信息外,企业还应该在附注中披露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以及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等信息。也就是要求按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表采用直接法反映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同时,企业还应采用间接法反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间接法,是指以企业本期净利润为起算点,通过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和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经营性应收应付等项目的增减变动,调整不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收支项目,据此计算并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方法。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是对现金流量表采用直接法反映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进行核对和补充说明。
采用间接法列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时,需要对四大类项目进行调整。(1)实际没有支付现金的费用;(2)实际没有收到现金的收益;(3)不属于经营活动的损益;(4)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的增减变动。
企业利润表中反映的净利润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核算的,而且包括了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收入和费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就是要按收付实现制的原则,将净利润按各项目调整为现金净流入,并且要剔除投资和筹资活动对现金流量的影响。对这些项目的调整过程,就是按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的过程。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是以净利润为基础。因为净利润是现金净流入的主要来源。但净利润与现金净流入并不相等,所以需要在净利润基础上,将净利润调整为现金净流入。在净利润基础上进行调整的项目主要包括:
1)"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项目
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包括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以及各项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等已经计入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期末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从而减少了净利润。但是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不需要支付现金,即没有减少现金流量。所以应将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在净利润基础上予以加回。
本项目应根据"资产减值损失"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固定资产折旧"项目
工业加工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一部分增加了产品的成本,另一部分增加了期间费用(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计入期间费用的部分直接减少了净利润,计入产品成本的部分,一部分转入了主营业务成本,也直接冲减了净利润;产品尚未变现的部分,折旧费用加到了存货成本中,存货的增加是作为现金流出进行调整的。而实际上全部的折旧费用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将折旧的部分予以加回。
本项目应根据"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发生额分析填列。
3)"无形资产摊销"项目
企业的无形资产摊销是计入管理费用的,所以冲减了净利润。但无形资产摊销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无形资产当期摊销的价值,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予以加回。
该项目可根据"累计摊销"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项目
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与无形资产摊销一样,已经计入了损益,但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项目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予以加回。
5)"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项目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发生的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但却影响了当期净利润。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予以剔除。如为净损失,应当予以加回;如为净收益,应予以扣除,即用"-"号列示。
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6)"固定资产报废损失"项目
本项目反映企业当期固定资产盘亏后的净损失(或盘盈后的净收益)。
企业发生固定资产盘亏盘盈损益,属于投资活动产生的损益,不属于经营活动产生的损益,但却影响了当期净利润。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予以剔除。如为净损失,应当予以加回;如为净收益,应予以扣除,即用"-"号列示。
本项目可根据"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账户所属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7)"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净损失。因为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影响了当期净利润,但并没有发生现金流出,所以应进行调整。如为净收益以"-"号列示。本项目可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所属有关明细科目的记录分析填列。
8)"财务费用"项目
一般企业,财务费用主要是借款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存款利息收入)。财务费用属于筹资活动发生的现金流出,而不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但财务费用作为期间费用,已直接计入了企业经营损益。影响了净利润。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予以剔除。财务费用如为借方余额,应予以加回;如为贷方余额,应予以扣除。本项目应根据利润表"财务费用"项目填列。
9)"投资损失"项目
企业发生的投资损益,属于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不属于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但投资损失,已直接计入了企业当期利润,影响了净利润。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予以剔除。如为投资净损失,应当予以加回;如为投资净收益,应予以扣除,即用"-"号列示。
该项目可根据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的金额填列。
10)"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项目
该项目反映企业资产负债表"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的期初余额与期末余额的差额。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了所得税费用,减少了利润。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并没有增加现金流出。所以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予以加回。相反,如果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则应用"-"号填列。
本项目可以根据"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分析填列。
11)"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项目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增加了当期所得税费用,但并没有因此增加现金流流出,所以应在净利润的基础上予以加回。相反,如果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则应用"-"号填列。
12)"存货的减少"项目
企业当期存货减少,说明本期经营中耗用的存货,有一部分是期初的存货,这部分存货当期没有发生现金流出,但在计算净利润时已经进行了扣除。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当予以加回。
如果期末存货比期初增加,说明当期购入的存货除本期耗用外还剩余一部分。这部分存货已经发生了现金流出,但这部分存货没有减少净利润。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予以扣除。即用"-"号列示。
总之,存货的减少,应视为现金的增加,应予加回现金流量;存货的增加,应视为现金的减少,应予扣除现金流量。
该项目可根据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的期初、期末数之间的差额填列。
13)"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项目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项目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的减少),说明本期收回的现金大于利润表中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即将上期实现的收入由本期收回了现金,形成了本期的现金流入,但净利润却没有增加。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将本期经营性应收项目减少的部分应予以加回。
但上述各应收项目如果增加,即经营性各应收项目的期末余额大于期初余额,则表明本期的销售收入中有一部分没有收回,从而减少了现金的流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应予以扣除。
本项目应根据各应收项目账户所属的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14)"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项目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如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等项目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部分的增加),说明本期购入的存货中有一部分没有支付现金,净利润不变,但现金流出减少了,从而现金流量肯定增加了。所以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将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增加的部分应予以加回。
如果上述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即期末余额小于期初余额,说明除将本期购入的存货全部付款以外,还支付了上期的应付款项,所以现金流出增加了,现金净流量减少了。在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时,将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的部分应予以扣除。
本项目应根据各应付项目账户所属的明细账户的记录分析填列。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项目,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影响资产和负债但不形成现金收支的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这些投资和筹资活动虽不涉及现金收支,但对以后各期的现金流量会产生重大影响。所以也应进行列示和披露。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的具体项目见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表中所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