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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债券是由哪个部门发起的供给融资模式,下面高顿网校为你介绍!
市政债券是指,由省(州)、市、县等各地方政府及其授权机构或代理机构为诸如公路、地铁、医院、污水处理厂和学校等城市公用事业项目采用非政府建设的民间间接供给融资模式。在经济发达国家,特别是美国,市政债券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筹集资金的主要渠道。通过发行市政债券,有利于城市居民从经济上、从利益上关心城市的建设,促进城市政府与居民之间的相互信任和支持,强化对城市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
由于受到中国《预算法》的明确禁止:我国各级地方政府应按照收支平衡的基本原则编制预算,不列赤字;并且同时规定,除法律和国务院特殊批准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在这样的制度约束下,我国的市政债券基本是空白。但近期国内外的形势发展为中国市政债券市场培育了一系列的积极因素。
国内回避法律管制的一般做法是,在完成政府认可和组织建设等基本工作后,以体制内的地方企业(通常是政府所属的城市投资公司)为主体开展的国内企业债券融资,利用在境外资本市场上进行债权融资的资金筹集渠道,借助地方政府的信用担保,预先做好依靠发行城市市政债券融资的组织和准备工作;以中外合作为突破口,开展市政建设项目的资产证券化融资工作,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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