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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胡文君)州地税系统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工作思路精管车船税,确保“颗粒归仓”、应收尽收。截至9月份,全州累计组织入库车船税7349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832万元,增幅为12.77%。
该局以政策宣传为先导,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报刊媒体、地税网站等载体宣传新车船税法及实施条例。联合各保险机构、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积极开展税法宣传,在办公场所显要位置张贴车船税政策通告,摆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栏。向投保人详细介绍车船税政策变化和机动车船的具体税额标准,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增强依法纳税意识。以培训辅导为手段,对内开展干部职工新车船税法培训活动,在学习和培训的基础上对车船税管理员进行业务检测,要求税收管理员做到理解深、业务精、执行强。对外开办保险机构扣缴新车船税工作会议,做好各保险机构代征人员的培训,促使广大代扣代缴义务人能准确把握新车船税法政策执行口径。以落实政策为核心,坚持用足政策与认真审批相结合,把好税款征收与减免关,对凡涉及车船税减免的车辆,在接到减免税申请时,严格审核申请手续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内容是否真实,认真审查车辆所有权证明文件,对不符合免税规定的车辆一律不予减免。以部门协作为基石,加强对辖区车辆税源状况的摸底排查,建立完善车船税信息沟通和政策执行反馈机制。定期召开由地税部门、车管所、保险机构参加的车船税征收管理联席会议,通报车船税代征情况,及时解答、解决保险公司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遇到的具体业务问题,规范保险机构的扣缴行为。加强与公安交管部门、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严格落实车辆“不完税,不审验”的征管模式,完善“地税主导、保险代收、交警把关”多方联动机制,切实提高车船税管理质效。以强化监管为保障,坚持日常监管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发挥公安、交通和保险机构的协护税作用。不定期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有效增强对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力度,着力解决保险机构在代征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查找机动车车船税管理中的薄弱环节,确保税款应征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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