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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讲,银行对企业的信用度考察主要在四方面:
1、 银行信用:
包括结算信用和借款信用:
结算信用指申请借款企业在现金结算情况正常,未发生过违反结算纪律、退票、票据无法兑现和罚款等不良纪录。借款信用指申请借款企业有良好的还款意愿,曾发生过银行借款的,无逾期贷款或欠息等无力偿债现象。
特别要提醒的是:老板一定要亲自抓财务,有的企业因一时忽视忘记了还款日,还款期限一过,变成逾期,就在银行系统内变成了“黑名单”(上海的银行系统内部是联网的)。你一下变“黑”了,全市都知道。那怕你第二天想起来,再请求转期都难了,就算行长要帮你忙,也无能为力了。切记:有借有还,再借不难!
2、 商业信用:包括申请借款企业在合同履约,应付账款债务的清偿上能恪守商家的诺言,不失信。
3、 财务信用:会计结算规范,会计报表真实可信,资产实在,无抽离现金或其他弄虚作假作为。
4、纳税信用:企业能按时上缴应纳税款,无偷、漏税等不良记录。以上是银行对借款企业信用度考察的四方面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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