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商品市场的构成——服务市场
商品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设施、有若干经营者入场经营、分别纳税、由市场经营管理者负责经营物业管理,实行集中、公开交易有形商品的交易场所。这一概念有三层含义:一是商品市场是由交易主体、交易客体、交易载体等多种要素构成的商品交易场所;二是商品市场是提供服务的场所,这是一个给生产者、消费者提供一个有一定服务质量的交易场地;三是商品市场是提供感觉体验的场所。因此,商品市场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服务也称劳务,指的是第三产业提供的服务。发展服务市场,前提是要承认服务是商品,服务同样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的使用价值是为人们提供一定的效用,价值是为提供服务而消耗的社会必要的物化劳动量和活劳动量。除了少数行业确实属于事业型服务和福利型服务,经费来源主要应依靠国家财政外,其余大量的服务应实现商品化和市场化,服务单位实行企业化改造,在国家的调控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建立自我发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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