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顿网校

      登录/注册

登录

合作账户登录:      

资料修改成功
失败提示失败提示

资源税的征税品种

发布时间:2014-10-23 08:59    来源:高顿网校 我要发言   [字号: ]

正文
  资源税税法中将资源税课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品种或项目,它是资源税征收范围按产品类别或品种等的细化。
 
  现行资源税税目,大而言之有7个,即: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
 
  现行资源税税目的细目主要是根据资源税调节资源级差收入的需要(确定相应的税额)而设置的。
 
  原油、天然气税目是按开采企业设置细目的。煤炭税目具体又分为统配矿和非统配矿细目或子目。
 
  煤炭中的统配矿子目又按开采企业设置更细的品目,非统配矿子目进一步又按省区细划。其他矿产品主要是按品种划分子目,量大的矿产品,如铁矿石、铜矿石、铅锌矿石等等又按资源的等级再细划。而授权由各省开征的品目则划分得比较粗,盐的税目也划分得比较粗,主要按盐的形态及其大的产区划分子目。

 
导航背景大图
责任编辑
导语
简介
标题一
标题二
标题三
标题四
标题五

相关热点:

上一篇:上一篇:资源税的推广进程
下一篇:下一篇:资源税的存在问题

公司简介|联系我们|诚聘英才|合作专区|建议与投诉|资质证明
Copyright (C) 高顿网校 2006—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沪ICP备14038153号-1

金牌名师 高通过率 全景课堂 高清实录 课程保障 先听后买 学习工具 无忧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