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为推动国家有关惠民税收政策的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将派督查组对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进行督查督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4年11月1日——11月6日
二、督办事项
主要内容为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优惠,以及国家支持创业就业、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新能源汽车、宣传文化、动漫产业、电影、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职业年金等税收政策的落实情况。
欢迎纳税人对税务机关落实相关政策存在的问题,向国家税务总局督查组反映。受理时间为2014年11月1日——11月6日。
联系电话:15247172815
电子邮箱:zhouhw@chinatax.gov.cn
国家税务总局督查组
201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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