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2014年全国税收新闻宣传工作安排,税务总局决定组织评选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全国税收好新闻。现将《“2013年度和2014年度全国税收好新闻”评选活动启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报送优秀税收新闻作品参加评选。
国家税务
总局办公厅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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