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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审计程序
(二)具体审计程序
(三)总体审计程序与具体审计程序的关系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审计》科目第三章审计证据*9节审计证据的性质的内容。
【知识点】:审计程序的种类
(一)总体审计程序
按获取审计证据的目的,审计程序可以分为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和实质性程序三种,这三种审计程序称之为总体审计程序。具体包括:
1.风险评估程序(教材P123,7.2);
2.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教材P168,8.3);
3.实质性程序(教材P176,8.4)。
(二)具体审计程序
1.检查
(1)检查的定义
检查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生成的,以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形式存在的记录和文件进行审查,或对资产进行实物审查。
(2)检查程序具有方向性,即审计测试的“顺查”和“逆查”。
2.观察
(1)观察定义
观察是指注册会计师察看相关人员正在从事的活动或实施的程序。
(2)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仅限于观察发生的时点,而且被观察人员的行为可能因被观察而受到影响,这也会使观察提供的审计证据受到限制。
3.询问
(1)询问定义
询问是指注册会计师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的知情人员获取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并对答复进行评价的过程。
(2)询问方法获取审计证据的特征
①知情人员对询问的答复可能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尚未获悉的信息或佐证证据;
②对询问的答复也可能提供与注册会计师已获取的其他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信息;
③在某些情况下,对询问的答复为注册会计师修改审计程序或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提供了基础;
④在询问管理层意图时,获取的支持管理层意图的信息可能是有限的;
⑤针对某些事项,注册会计师可能认为有必要向管理层和治理层(如适用)获取书面声明,以证实对口头询问的答复。
4.函证
(1)函证定义
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证者)获取书面答复以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
(2)函证适用情形
①当针对的是与特定账户余额及其项目相关的认定时,函证常常是相关的程序;
②函证不必仅仅局限于账户余额,还适用于对协议和交易条款进行函证;
③函证程序还可以用于获取不存在某些情况的审计证据。
5.重新计算
重新计算是指注册会计师对记录或文件中的数据计算的准确性进行核对。重新计算可通过手工方式或电子方式进行。
6.重新执行
重新执行是指注册会计师独立执行原本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
7.分析程序
(1)分析程序定义
分析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通过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以及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2)分析程序适用情形
①分析不同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②分析财务数据与非财务数据之间的内在关系,对财务信息作出评价;
③对已识别出的、与其他相关信息不一致或对与预期值差异重大的波动或关系进行调查。
(三)总体审计程序与具体审计程序的关系
注册会计师可以将具体审计程序(七种)单独或组合起来用于总体审计程序(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和实质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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