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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25日表决批准了北京2015年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增支8.9亿元。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做好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入市的投资运营方案和监管办法等准备工作。
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对北京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了调整。北京市财政局局长李颖津介绍,由于付息利率标准调整、安排改革补助经费等原因,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3项基金年度收入增加9.3亿元。由于到期存款转存方式调整等原因,导致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3项基金年度收入减少1.2亿元。北京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规模增加8.1亿元。
李颖津表示,由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增加、生育保险政策扩面、生育人群增加等原因,导致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出现收不抵支的情况,预计增支8.9亿元。减收、增支动用上年结余0.8亿元。北京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规模增加8.1亿元。
听取审议预算第二次调整方案后,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经过调整后,市级各项预算收支平衡。北京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要优化债券发行操作,加强预算管理,研判社保基金支出随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增减变动趋势,满足各项社保支出需求;做好北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入市的投资运营方案和监管办法等准备工作,维护基金安全,做好基金保值增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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