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营改增企业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6-04-22 10:30 责编:admin
2016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营改增企业
1.交通运输:
(1)航空运输企业提供的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2)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以公益活动为目的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2.邮电业:
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3.电信业:
以积分兑换形式赠送的电信业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4.现代服务业: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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