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人事劳动局,市属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中省直单位人事部门,市直机关各有关部门:
现将有关办理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证书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证办法
单位人事部门发证同志在规定时间内将办证材料统一上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复核无误后,由考试中心工作人员尽快办理证书。
需提供的办证材料: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近期清晰2寸证件照片。(将考生联系电话写在准考证的空白处,方便有问题时与考生联系)
二、其他事宜
随证书一同下发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须交单位,由单位存入考试合格人员人事档案。
三、办证时间
2016年11月9日——2016年12月9日,节假日除外。
送交材料地址: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19房间(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