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通过还没有提交复核资料的考生,请在2017年10月13号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中山市会计学会二楼办证厅补交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无填工作单位者除外)一份。
  二、中山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已调出中山市请作说明)。
  三、教育部门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四、考生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为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明材料)各一份。
  上述资料均以A4纸打印或复印。
  咨询电话:0760-88815513、88818972
 
  中山市会计学会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