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2017年度全国会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证书于2018年1月4-5日集中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
(一)领证时间:2018 年 1 月 4-5 日(周四、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6:00。
(二) 领证地点: 在考试报名时确认的所在区财政局领取。
(三)领证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成绩查询单(特别提示:由考生自行从上海市职业能 力考试院网站 www.spta.gov.cn下载。)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证书原 件。
4.本人身份证件(香港、澳门居民本人身份证明,台湾 居民本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原件,如委托他人代 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外,还需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件。 二、注意事项
(一)领取初级资格证书确认所属区财政局,请查询成绩 单上的发证编号,如 1705-0451-2-00001,代码为:0451 徐汇区、0551长宁区、0651静安区、0751普陀区、0951虹口区、 1051杨浦区、1251闵行区、1351宝山区、1451浦东新区(不含惠南)、1951黄浦区、2251嘉定区、2551浦东新区(惠南)、 2651奉贤区、2751松江区、2851金山区、2951青浦区、3051崇明区。
(二)逾期领取证书 逾期考生请与各区财政局电话预约 后带好领证时需提交的材料办理补领。
附件: 各区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合格人员领证地址及联系电话。
2017年 12月 27日
附件: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高顿初级会计职称频道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