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凭证怎么写
  凭证内所反映的贷方科目,应填列与“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相对应的科目;
  凭证左上角“借方科目”处,按照业务内容选填“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凭证上方的“年、月、日”处,填写财会部门受理经济业务事项制证的日期;
  凭证右上角的“字第号”处,填写“银收”或“收”字和已填制凭证的顺序编号;
 
收款凭证
  “摘要”栏填写能反映经济业务性质和特征的简要说明;
  “贷方一级科目”和“二级科目”栏填写与银行存款或现金收入相对应的一级科目及其二级科目;
  “金额”栏填写与同一行科目对应的发生额;
  “合计栏”填写各发生额的合计数;
  凭证右边“附件 张”处需填写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
  凭证下边分别由相关人员签字或盖章;
  “记账”栏则应在已经登记账簿后划“√”符号,表示已经入账,以免发生漏记或重记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