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初级会计证书都拿到手了吗?各省陆续发布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还没领证的考生赶紧来看看!本文关系到大家的证书是否作废,以下这两件事大家必须重点关注!

初级会计证书作废?这两件事重点关注!

一、未及时领取证书作废,统一销毁

目前还未领初级会计证的考生注意啦,在各省2024年初级会计证书领取通知中,多地已明确表示:超时未领取证书直接作废,统一销毁。

1.黑龙江: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按规定统一回收销毁。

2.上海: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证书,按规定统一回收销毁。

3.河南焦作:以前年度考试合格但仍未领取证书的考生,请尽快领取。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自考试结束满五年仍未领取的,由指定印制企业回收销毁。

4.秦皇岛财政部门还特别提醒:目前会计证书电子证照还未在全国通用,请及时领取纸质版证书,以免延误。

二、领证后记得完成继续教育

提醒已经拿到初级会计证的考生,不是拿到证书就万事大吉了,还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1.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

✅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也就是说,拿到2024年初级会计证书的考生,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在获得初级会计证书第二年即2025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

2.参加继续教育的方式

①自己登入当地财政局或者财政厅网站进行学习并考试;

②通过第三方会计培训学校,缴纳一定的费用通过学习。

3.继续教育抵免学分

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十二、十三条: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或录取的,即可折算为90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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