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4年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17号),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成绩的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请成绩合格考生,于2015年2月18日至3月31日(节假日除外),到报名审核地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领取成绩合格单,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机构电话、地址见“重庆会计之家”网站上“办事指南”。
 
  重庆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