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一)营业税的征税范围(10、12、13年单选)
  
  在我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的无形资产或者销售的不动产”。
  
  1.我国境内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2.应税劳务
  
  (1)属于:建筑业、金融保险业、电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部分服务业
  
  (2)不属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另外一部分现代服务业。
  
  (3)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3.有偿行为
  
  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或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二)视同销售行为(10年多选、12年判断)
  
  1.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