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填列说明
1.资产项目的填列说明
(1)“货币资金”=“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期末余额的合计数金额填列。
(2)“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明细期末借方余额+“预收账款”明细期末借方余额-“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3)“预付款项”=“预付账款”明细期末借方余额+“应付账款”明细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预付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链接】“应付账款”=“应付账款”明细期末贷方余额+“预付账款”明细期末贷方余额
(4)“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坏账准备”科目中有关应收票据(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
(5)“存货”=“材料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
(6)“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填列。
(7)“工程物资”项目应根据“工程物资”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负债项目的填列说明
(1)“应交税费”项目根据“应交税费”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如“应交税费”科目期末为借方余额,应以“负号”号填列。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本项目列示。
企业所交纳的税金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如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在本项目列示。
(2)“应付利息”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应当支付的利息,包括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应支付的利息、企业发行的企业债券应支付的利息等。本项目应当根据“应付利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企业非流动负债中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到期部分的金额。如将于一年内偿还的长期借款。本项目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所有者权益项目的填列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