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账务处理
1.初始投资成本与被投资方公允净资产中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之间的差额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总结】
①当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在被投资方所拥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只需做“初始投资成本确认”一笔分录即可。
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其他货币资金等
②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在被投资方所拥有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时,先确认初始投资成本,再将差额做如下处理:
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贷:营业外收入
2.持有长期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实现净利润或发生净亏损
投资企业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投资企业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收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会计分录如下:
①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分配总额×投资方持股比例)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实际收到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等
贷:应收股利
②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公允净利润×投资方持股比例)
贷:投资收益
③被投资单位实现亏损时:
借: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