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1.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方法
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编制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时,一般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采用直接法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型账户法,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
2.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说明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说明见表1—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说明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说明见表1—5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说明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说明见表1—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项目说明